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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安博电竞怎么充值啊    发布时间:2025-08-03 11:37:16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1648974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4年,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产销量分别同比增长3.7%和4.5%。2024年,乘用车产销量分别为2747.7万辆和275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2%和5.8%。202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销分别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数据来源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

  公司持续推进海外工厂的成本控制和精细化管理的提升,进一步推进海外原材料生产及模具制造业务建设;通过降低海外企业制造成本,优化费用等一系列举措,增加海外业务恢复的速度及确定性;通过不断的管理提升,国内外业务保持持续向好的成长态势,公司整体利润逐步提升。在与海外企业多年磨合的基础上,公司逐步强化管理输出和文化输出战略,加强海外企业的成本管控,推进业务整合和市场拓展,同时发挥中国工程师红利的优势,进一步加快技术吸收和创新。在汽车领域,公司将继续围绕智能底盘系统战略目标,推动公司业务向智能化迈进,传统业务稳增长,增量业务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同时,公司将积极地推进人形机器人领域、低空经济、AI等新领域赛道的布局,尤其将人形机器人领域将作为公司的核心战略目标。公司继续跻身“全世界汽车零部件行业100强”(名列第89位)。

  与传统钢制汽车悬挂系统相比较,空气悬挂具有很多优势,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弹簧的弹性系数也就是弹簧的软硬能根据自身的需求自动调节。根据路况的不同以及距离传感器的信号,行车电脑会判断出车身高度变化,再控制空气压缩机和排气阀门,使弹簧自动压缩或伸长,以此来降低或升高底盘离地间隙,以增加高速车身稳定性或复杂路况的通过性。空气悬挂系统使一辆汽车既有轿车的舒适性,又有了兼顾越野车的操纵性能。空气悬架系统包括空气压缩机、控制单元、多系统传感器、空气弹簧、减震器等。

  随着新能源汽车时代的到来,新能源车智能化的诉求、同时底盘保护空气悬架系统不再是高端车型的专属,由于新能源汽车底盘系统稳定性的要求远高于纯燃油车,空气悬挂系统已经逐步成为新能源汽车平台的主流配置。

  领先的语音智能系统、智能空气悬挂系统和卓越的无人驾驶功能等都是目前汽车智能化的核心。特斯拉和蔚来、理想、小鹏等自主品牌造车新势力也都搭载了空气悬挂系统等这些科技、智能功能。伴随着空气悬挂系统技术的逐步提升以及车主对空悬产品极致体验的认可度的提升,今后将会有更多的汽车通过配置空气悬挂系统以提升产品的优越性和客户满意度。

  另外除了在乘用车上,发达国家绝大多数的中型以上客车、轻型商务车都用了空气悬架系统,重卡除工程车之外的公路运输车几乎全部采用空气悬架。我国2018年起生效的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也要求:“总质量不小于12000kg的危险货物运输货车的后轴,所有危险货物运输半挂车,以及三轴栏板式、仓栅式半挂车应装备空气悬架。”

  空气悬挂系统目前已经逐步从高端走向普及,并最终成为汽车尤其是智能汽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公司旗下德国AMK作为空气悬挂系统的高端供应商,是行业前三的领导者,自九十年代进入空悬系统业务领域以来,不断的提高产品总成技术,深耕行业二十多年,为捷豹路虎、沃尔沃、奥迪、奔驰、宝马等世界顶级主机生产商配套。国内空悬市场处于起步阶段,AMK中国一直在加速推进完善中国乘用车市场空气悬架系统性能和成本最优化的供应链体系。AMK将继续围绕“国产化推进、技术迭代升级、产业补强补全”的战略目标稳健发展。AMK中国已取得国内多家造车新势力及传统自主品牌有突出贡献的公司订单。

  公司旗下子公司鼎瑜科技依托中鼎在橡胶领域的研发、制造等核心优势,专注于空气弹簧的研发、生产,并持续推进技术突破,不断的提高产品性能,目前空气弹簧及储气罐产品已获得项目定点,同时公司也在加快布局磁流变减震器项目,目前项目产线建设正在加速推进中。

  截至目前公司国内空悬业务已获订单总产值约为152亿元,其中总成产品订单总产值约为17亿元,未来有望拿到更多项目定点。

  汽车金属件大范围的应用于汽车底盘系统,包括转向系统、悬架系统、制动系统和行驶系统。汽车轻量化已经在汽车制造业中形成广泛的共识,底盘的轻量化对整车的性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铝合金控制臂总成产品等轻量化底盘产品单车价值高,更是操作稳定性和舒适性的核心部件。

  由于环保和节能的需要,汽车的轻量化慢慢的变成了世界汽车发展的潮流。汽车轻量化不仅适用于传统燃油汽车,对新能源电动汽车来说,减轻车身重量,实现汽车轻量化同样很重要,因为它关系着新能源汽车较主要的续航问题。实验证明,在加速性能方面,加速到 60 公里的时速,1.5 吨的车大概需要 10 秒;如果减重 25%就能够大大减少到 8 秒。

  对底盘实施轻量化,在油耗、操控等方面的收益远超同等程度其他零部件的轻量化。底盘上多数零部件的质量属于簧下质量。相对而言,车身(结构件、加强件和覆盖件)的质量属于簧上质量。一般认为,同等幅度簧下质量轻量化的效用是簧上质量轻量化的5一15 倍。同时,进行簧下质量轻量化提升了簧上质量与簧下质量的比值,相当于运动员卸下了绑在腿上的沙袋,可以明显提高汽车加速、制动和转向时的响应速度和舒适性。

  公司近年来,全力发展底盘轻量化系统总成产品,同时旗下子公司四川望锦公司,其核心技术为球头铰链总成产品,是底盘系统核心安全部件及性能部件,拥有全球领先的技术,具备非常高的技术门槛。

  随着公司在底盘轻量化系统总成产品业务的不断推进,已经取得奔驰、长安、广汽、比亚迪等多个传统及新势力主机厂订单。公司在保持国内轻量化业务稳步发展的同时也在积极布局海外轻量化市场,目前公司在斯洛伐克及墨西哥的轻量化工厂正在有序建设中。2024年度公司轻量化业务累计获得订单约为142亿元。

  公司子公司德国TFH一直推进热管理管路产品的研发与生产。在配套传统热管理管路的基础上,公司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管路系统总成业务,积极拓展新材料在产品上的应用。公司全力发展尼龙管及TPV材料的应用,与较传统内燃机管路相比,新技术的应用可以使产品重量轻,成本低,装配灵活,除此之外还能保持良好的NVH和灵活性。TFH凭借其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和技术能够迅速的应对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汽车的变化,并与多家OEM客户积极开展先进的开发项目。

  同时子公司中鼎智能热系统也在积极布局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超算中心三大领域的温控系统总成产品。基于自身在系统集成和算法策略等方面的优势能力,打造智能化、绿色化、模块化的热管理产品。

  新能源汽车电池模组对于温控的要求远高于传统汽车,同时伴随着公司对TFH管路总成技术的消化吸收,公司流体管路产品的单车价值从传统车上的三百元左右提升到新能源汽车单车价值近千元,增程式新能源汽车更达到一千五百元左右,同时汽车热管理系统总成将达到单车价值5000元左右。伴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持续不断的发展,AI算力需求的快速地增长,以及PUE能效要求的日趋严格,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新型储能及超算中心热管理系统的市场也在不断的迅速扩大。

  公司多年来一直推进热管理管路产品的研发与生产,旗下子公司德国TFH则更是发动机及新能源汽车电池热管理管路总成产品优秀供应商,拥有自主专利的独家生产技术creatube工艺以及TPV软管和尼龙管的核心技术,公司在所处细致划分领域行业全球排名前二。公司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管路系统总成业务,目前已经给宝马、沃尔沃、奥迪、大众、吉利、小鹏和理想等新能源汽车平台配套。

  公司子公司中鼎流体及中鼎智能热系统主导热管理系统总成业务的发展,积极布局热管理系统总成及核心零部件产品的研发与生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目前已推出系列化储能液冷机组、超算中心浸没式液冷机组、热管理控制器、温压一体传感器、冷媒流道板等产品。公司也正在积极推动更多新能源汽车热管理产品的落地。2024年年度公司热管理系统业务累计获得订单约为117亿元。

  公司旗下子公司德国KACO、美国ACUSHNET这一些企业拥有国际前三的密封系统技术。KACO为代表密封系统旗下企业积极地推进新能源布局,已经开发配套成功高性能新能源电机密封。同时,公司目前已经开发批产新能源电池模组密封系统和电桥总成等产品,为沃尔沃、蔚来、上汽、广汽等新能源汽车平台配套。

  汽车密封行业属于高技术壁垒行业,可靠性要求极高,动态密封又是密封行业里面技术难度最大的,特别是新能源汽车电机高速油封,代表了全球密封行业最尖端的技术水平。公司近年不断加大业务拓展速度,尤其在美系车及自主品牌客户上有较大突破,行业市占率稳步提升。

  人形机器人是公司未来发展的核心战略业务,公司旗下子公司安徽睿思博公司专注于拓展人形机器人部件总成产品相关业务,公司目前技术团队在谐波减速产品领域具备核心竞争优势,相关产线设备正在调试中。同时公司现在存在密封、橡胶业务及轻量化业务在机器人领域也有运用,人形机器人相关密封产品、橡胶产品及连杆产品也在同步开发中,部分产品已完成定点配套。公司目前专注生产谐波减速器,后续将逐步拓展到力觉传感器等相关这类的产品领域,最终实现机器人关节总成产品的生产制造。

  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已与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众擎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提升公司在人形机器人部件总成产品领域核心优势,加速推动公司机器人谐波减速器及部件总成产品的生产配套。目前相关业务正在加速推进中。

  公司自九十年代进入空悬系统业务领域以来,不断的提高产品总成技术,深耕行业二十多年,拥有细分行业核心技术。底盘轻量化领域拥有球头铰链总成的核心技术。公司一直推进热管理系统产品的研发与生产,拥有自主专利的独家生产技术creatube工艺以及TPV软管和尼龙管的核心技术,公司在所处细致划分领域行业全球排名领先。同时公司目前已确定进入人形机器人领域,开展相关部件总成产品配套业务,拥有谐波减速器产品的核心技术。2016年,中鼎股份与清华大学合作,建立了以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王玉明为核心研究团队的院士工作站,强化创新合作,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难题。此外,中鼎股份还与清华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同济大学、安徽大学等国内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1281 项,其中国外专利 259 项,中国发明专利 203项,实用新型专利776项,外观设计专利10项,软件著作权33项。制定国家标准28 项,行业标准 12 项。

  公司自2003年在海外建立物流中心,2008开启海外并购之路,经历海外并购“全球并购”、“中国落地”、“海外管控”三个阶段,积累了丰富的国际化管理经验。现在公司已步入第三个海外管控阶段,公司依照五大事业部构建全球组织架构体系,进一步推进全球大协同战略,在更高层次实现全球战略协同、平台协同、技术协同、产品协同,从资本输出转向了产业输出、管理输出、文化输出。

  公司很早就通过了IATF16949、ISO14001、ISO/IEC17025等质量、环境及试验室体系认证。早在2003年就启动“数字中鼎”规划,在企业内部全方面实施利玛ERP系统,2016年度,公司正式投资数千万启动SAP信息化项目,近年已经实现了主体企业的全部上线,实现全球SAP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升公司运营综合效率。公司通过多年的实践探索,已建立了一套科学的成本管理方法,及时采取比较有效措施进行持续改进。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学习引入先进的管理经验,为己所用,先后启动推进六西格玛、阿米巴经营,实现管理上的水准的快速提升。

  正是因为公司在持续发展过程中有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在国内同行业处于绝对的龙头位置,企业具有全球同步研发、生产、销售、服务能力,未来公司的品牌价值和核心竞争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2024年,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3028.2万辆和3143.6万辆,产销量分别同比增长3.7%和4.5%。2024年,乘用车产销量分别为2747.7万辆和275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2%和5.8%。202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销分别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数据来源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公司自2008年以来实现的国际化战略渐渐进入收获期,截止报告期末,亚洲、欧洲、美洲三大区域生产占比分别为65.25%、24.41%、10.34%。通过对全球资源的有效整合,使公司的技术、品牌、盈利水平、客户群体得到了快速提升,实现了内伸和外延的双轮驱动;同时公司集中优势资源加大了对新能源环保汽车、汽车电子、系统总成等领域的开拓力度,为公司未来的持续、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积极做好了项目孵化和储备。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8.54亿元,同比上升9.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2亿元,同比上升10.63%;公司继续跻身“全世界汽车零部件行业100强”(名列第89位)和“全球非轮胎橡胶制品行业50强”(名列第10位,国内第1)。

  公司这几年积极地推进海外企业并购业务的国内落地战略,业绩增速也超预期,具体见下表:

  通过海外并购,全球技术与产品整合,品牌优势凸显,产品销售向中高端车型发展,前十大主机厂客户详见下表:

  以上前十大客户直接与间接总销售额98.21亿,占2024年营业收入的52.09%,高端客户集中度较高。

  公司积极布局新能源汽车领域,以智能底盘系统为核心,同时在热管理系统、底盘轻量化系统、空气悬挂系统等多个新能源板块处于国际领先水平。2024年新能源领域业务已达到72.49亿元销售额,占2024年年度汽车业务营业收入比例为40.20%,其中国内2024年新能源领域业务销售额为54.61亿元,占2024年年度国内营业收入比例为56.01%。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盈利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规定,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经营成本。本公司自2024年度开始执行该规定,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经营成本。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对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数为0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问题造成较上期发生变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1,251,709,938.6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纯利润是 598,072,233.11元;加上母公司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3,264,633,764.22元,扣除应付普通股股利263,297,949.40元,公司本年度母公司口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99,408,047.93元。

  为回报全体股东,让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316,489,747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97,473,462.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权益分配实施前,如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问题造成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如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 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97,473,462.05元(含税),占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5.78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724069360.85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实物资产、衍生金融实物资产 (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实物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76,756.87万元、203,542.48万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7.74%、8.44%,均低于50%。

  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97,473,462.05元(含税),占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5.78%,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公司所处汽车行业为充分竞争行业,竞争格局激烈,技术变革更新快,公司用于日常发展经营的资金需求量较大。

  近年来,公司总体经营情况从始至终保持较好水平,为股东创造了较为稳定的投资回报。目前,公司在推动汽车业务向智能化迈进的同时,也在加速拓展人形机器人部件总成产品相关业务,同时增强与行业领军企业的业务合作,围绕“国产化推进、技术迭代升级、产业补强补全”核心战略,做好公司产业升级。

  当前,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持续上升的严峻复杂局面,客观上需要保存部分留存收益以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公司发挥自身的国际化和技术一马当先的优势,不断进行产业补全补强,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有利于保障和支持公司抢抓发展新机遇,提升核心竞争力,以高水平发展为股东创效。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大多数都用在支持公司抢抓发展机遇、持续深化公司战略转型、优化产业体系、促进企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等方面。公司将依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的安排资金需求,逐渐增强核心竞争力,优化财务结构,提升投资能力,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水平,以此来实现对股东长期持续稳定的回报。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股东回报等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定,董事会赞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此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项。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真实的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本议案已经企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作为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过去的2024年,本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企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任期内公司2024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谨慎、勤勉地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现将2024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陈忠家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2年10月出生,博士学历,现任合肥工业大学材料学院教授。兼任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塑性工程分会理事、模具专业委员会理事,安徽省塑性工程学会常务理事,安徽省锻造协会副理事长。2024年12月任至今任本企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2次,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参加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上认真听取公司相关领导汇报材料,认为公司薪酬方案合理,并投了赞成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任职期内,尚未涉及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核的议题。

  2024年度任期内,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促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渠道畅通,促进公司透明度持续提升。同时积极学习相关法律和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意识,形成自觉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2024年度,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自2024年12月16日任职至年末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2日。本人利用参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进入公司生产现场调研以及其他时间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内控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做好独立董事监督、指导的职能,充分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服务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未有任何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发生。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2024年12月本人任职以来,作为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参加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认为公司薪酬方案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有利于有效、科学地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4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2025年,本人将进一步加强对上市规则尤其是涉及完善公司治理和保护公众股东权益方面内容的学习,继续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作为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过去的2024年,本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任期内公司2024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谨慎、勤勉地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现将2024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唐玮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1年12月出生,博士学历,现任天津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研究生导师,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雪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我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有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议4次,股东大会2次。本人严格按照法律和法规,勤勉履行职责,依法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未发生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具体出席会议情况述职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 与专门委员会的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通过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讨论审议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等事宜,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拟聘任的董事、高管人员开展对相关候选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职责。

  2024年度任职期内,企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计召开1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对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通过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进行表决,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责。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024年度任期内,积极与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做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听取公司内控部门的工作汇报;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相对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作为企业独立董事,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利用参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进入公司生产现场调研以及其他时间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合计不少于15天,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内控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做好独立董事监督、指导的职能,充分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服务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未有任何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发生。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19),因日常经营情况和业务开展需要,预计2024年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98,301.69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为生产和发展活动所实施的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关联方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事项在审议时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关机构按时编制、审议并披露相关定期报告和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相关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26)。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审计上市公司的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合理公允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能够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陈忠家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上述人员的提名及选举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公司按照薪酬制度,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制定的薪酬方案合理,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4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阅了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同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建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2025年,本人将进一步加强对上市规则尤其是涉及完善公司治理和保护公众股东权益方面内容的学习,继续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作为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过去的2024年,本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任期内公司2024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谨慎、勤勉地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现将2024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张正堂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5年7月出生,党员,博士学历,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南大苏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2次。本人严格按照法律和法规,勤勉履行职责,依法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未发生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具体出席会议情况述职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作为主任委员参加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上认真听取公司相关领导汇报材料,认为公司薪酬方案合理,并投了赞成票。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与其他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讨论,重点分析并提出相应建议,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专项职责。对公司的内部审计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2024年度任职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计召开1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对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通过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进行表决,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责。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024年度任期内,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听取公司内控部门的工作汇报;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利用参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进入公司生产现场调研以及其他时间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合计不少于15天,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内控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做好独立董事监督、指导的职能,充分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服务工作,为我履职提供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未有任何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发生。

  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19),因日常经营情况和业务开展需要,预计2024年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98,301.69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为生产和发展活动所实施的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关联方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事项在审议时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关机构按时编制、审议并披露相关定期报告和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相关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26)。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审计上市公司的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合理公允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能够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陈忠家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上述人员的提名及选举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公司按照薪酬制度,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制定的薪酬方案合理,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4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阅了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同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建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2025年,本人将进一步加强对上市规则尤其是涉及完善公司治理和保护公众股东权益方面内容的学习,继续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中鼎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做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19号)核准,中鼎股份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9,202,025股,募集资金总额1,959,239,993.75元,扣除发行费用42,464,799.8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16,775,193.8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4月19日全部到账,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会验字[2016]280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03号)核准,中鼎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2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2,865,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87,135,0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3月14日全部到账,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会验字[2019]228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民生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募集资金201,260.57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201,260.57万元,2024年度使用0.0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存放于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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